我市严查电动车非法加装雨伞等交通违法行为

冬天到了

在户外骑行是一件备受煎熬的事情

为了抵御严寒

在贵阳的大街小巷

随处可见摩托车、电动车车主不约而同地

加装或手持遮阳伞用于挡风遮雨

可是这样看似防风的举动

却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现在得注意了

贵阳交警开始整治非法加装遮阳伞

骑摩托车、电动车手持雨伞也不行

这些都是很危险的行为!

民警指出:非法加装雨伞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根据《贵州省电动车自行车管理办法》,在电动自行车上安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管理装置的,将处以罚款4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加装的雨伞将被依法拆除和收扣。

此外,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此外还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

贵阳“三车”治理在行动

11月8日

南明交警三中队民警

在花溪大道惠隆路口设卡

对过往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纠正

特别是对电动车非法加装雨伞的

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治理

民警提示

由于雨伞面积比较大,加大了车身阻力,遇到拐弯、刮风或者路面湿滑时,容易发生侧翻;同时,也增加了车与车之间的碰擦事故的发生率;雨伞还影响到驾驶员视线,扩大了视觉盲区的范围;增加了电动自行车转弯的机动灵活性,不利驾驶快速避险;在发生交通事故时,限制了驾驶人跳车脱险的空间,增加了伤亡率。

消息来源:知知贵阳

编辑:翠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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