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监管不能漠视穷人的权利,权力不能无法无天

近日北大客座教授张维新围绕着网约车法规的问题进行了研讨,研讨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我们广大普通老百姓和网约车车主的权利;该研讨会简单明了的讨论了几项关于网约车法规诸多不合理的政策。张教授提到:公安部、交通部司法部等部门于8.28号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要求网约车必须持有三证齐全,网约车平台需要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驾驶员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车辆具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这些条款看似没有什么问题,但是透过问题背后来看,限制驾驶人户籍,这就剥夺了外地人参与的权利,要知道不管是北上广还是其他的大城市都是外地人努力的成果,限制车型网约车新政规定车辆必须满足12万以上,可是通过贷款买车还不行,因为你拿不到车辆登记证书就不能变更为营运车辆,全款就有一些困难。为什么出租车可以8万就可以运营?这是不是在保护某些人的利益?

说到网约车安全事故,我想大家可能都会笑,飞机火车还出事呢?官员还贪腐呢,我想官员贪腐的比例可要大多了要把官员都杀掉吗?中国地方之大人口之多就需要有人去治理,都杀光了谁来治理这是一个现实问题。你把外地人都排除在网约车大门外,这么多司机车主就可能会回归到黑车时代、也许会被黑社会组织利用,这明显是损人不利己的行为。

​张维新还提出网约车的出现就代表了出租车必然死亡,因为他没有理由存活,网约车的出现真正威胁的不是出租车司机的利益,而是出租车公司和监管部门。网约车出现了出租车照样接网约车订单,请问怎么威胁他们的利益,有些地方政府就是习惯性的出台一些政策敢于和中央对抗来保护部分人的利益,而漠视来百姓的权利。这是不公平的。网约车是一个新生事物就需要有人来治理,可是不管怎么治理都需要在民众的热情下阳光下进行,而不是单单为了某部分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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