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日前发出《达州市中心城区停车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调整
建议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记者发现,
和原来的收费标准相比,
征求意见稿最大的变化是中心城区收费由二类区域划为三类区域,收费标准也进行了调整,
其中
一类区域:起价6元/1小时(原来是2元/1小时);
二类区域:起价5元/1小时(原来是2元/2小时);
三类区域:起价4元/1小时。
目前征求意见已结束,新的差别化收费标准拟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以政府批准为准。
中心城区收费区域划为三类
记者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上看到,新的执行差别化收费区域划分为三类区域:
一类区域
1、朝阳东路—达巴路口—通川北路吴家沟水厂—滨河路合围内的区域。
2、华蜀北路—万达路—东环南路—骑龙大道—健身路—汉兴街—民乐街—西环路—通达西路—仙鹤路合围内的区域。
3、朝阳西路—朝阳中路—塔石路—龙泉路—金龙大道合围内的区域。
4、火车站和汽车西站区域。
二类区域
1、朝阳西路—金龙大道—金山南路—金山北路合围内的区域。
2、朝阳东路—达巴路口—通川北路—北翎路—北岩寺路—北牌路—牌楼路—凤凰山前路合围内的区域。
3、江湾城区域。4、南坝区域。
三类区域
除一类、二类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收费时间及收费标准
差别化收费时段为:日间7:00(含)至21:00。夜间21:00(含)至次日7:00。
差别化车型划分:
小型车指9座(含)以下的载客汽车、车长小于6米且车货总质量小于4.5吨的载货汽车;
中型车指10座以上19座(含)以下的载客汽车、车长大于6米(含)或车货总质量大于4.5吨(含)小于12吨的载货汽车;
大型车指20座(含)以上的载客汽车、车货总质量大于12吨(含)以上的载货汽车。
差别化收费标准:
机动车停放15分钟后开始计时。
日间临时占道停车泊位收费标准
临时占道停车泊位不得停放大、中型车,小型车起价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首小时后每1小时1元。
一类区域:起价6元/1小时。
二类区域:起价5元/1小时。
三类区域:起价4元/1小时。
停车场收费标准
起价不足3小时按3小时计算,首3小时后每1小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1、室外停车场:小型车起价4元/3小时,中型车起价5元/3小时,大型车起价6元/3小时。摩托车起价2元/3小时,全天不超10元。
2、室内停车场:小型车起价5元/3小时,中型车起价6元/3小时,大型车起价7元/3小时。摩托车起价3元/3小时,全天不超12元。
八类情形停车免费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对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警)车辆、制式执法车、救灾抢险车、救护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管护车、邮政车、殡葬服务车等特种车辆免费。停车不足15分钟的车辆免费。21:00至次日7:00占道临时停车泊位车辆免费。各类停车场临时上下客的出租车辆免费。持有新能源牌照的机动车前1小时免费。城市共同配送车前半小时免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停放专用车辆免费。其它依法应当免费的机动车辆。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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