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合同4s店要收回去,要不要给?律师:万万不能给

有这样一个例子,顾客买了一辆沃尔沃S60汽车,车子是提回来了,购车合同却被4S店收走了,他是以公司的名义买的这辆车,裸车价是22万,他说车辆购车合同一共有三联,在没有提车前,自己手里有一张客户联的,其它两联在4S店那里,可是提完车,车辆购车合同和客户联都被4S店收走了。

小编听到很多人在问,我买了一台新车以后,购车合同4s店里用收回去,那么要不要把合同拿着而不给4S店呢?那么答案是不能给他们。车主与4S店达成购车协议后,由双方之间签订书面的购车合同,该车辆买卖合同应该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果4S店不将合同给客户,客户可以直接索要,如果对方拒绝可以直接要求解除合同。

因为购车合同是购车人与经销商签订的正式购销合同,是保证经销商与消费者双方权益的一个依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旧机动车在进行交易的过程中,必须要签订工商部门所监制的购车合同,就是我们所说的二手的车买卖合同,一式两份,交易双方各持一份,这份交易合同必须要由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才可以对车辆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消费者签购车合同的时候,要特别注意体现,对此呢,小编为大家总结了签定购车合同注意事项

1、车辆信息务必写详细。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车辆主要配置、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裸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

2、重视被经销商“忽略”的细节。消费者签约时要特别注意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如交车方式、地点、时间;保养、维修等售后服务,免费保养以时间计,还是以里程计;交车时间违约后,双方责任是否对等。

3、名称必须保持一致。确认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即使诉讼由于诉讼主体不明,对消费者而言非常不利。如买进口车,由于存在多级代理的形式,在没有弄清合同主体的情况下,购车人的权益很难保护

4、退车条款与“三包”条款衔接。许多汽车经销商在汽车出现质量问题时,即使在不能维修好的条件下,也拒绝退车。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应当写明如果该车是缺陷汽车产温,汽车制造商(包括进口商)有修理、更换、收回等义务

5、选择实力、信誉好的经销商。

其实无论在生活当中买任何产品。所签合同,包括发票,这些都是维护我们正常的合法权益,那么现在要把合同收回去,这其中对4S店来讲的话,一定会有小猫咪在里面,至于他们怎么去运作的这个我们不得而知,因为里面会有很多种情况,那咱们买完车之后的话,如果手里面没有这份合同的话,我们的消费权益是很难保障,所以说这份合同万万都不能交给4S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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