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18 日,工信部发布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涉及撤销第十三批 198 款新能源车型,其中纯电动乘用车 20 款。
名单显示,此次被撤销免购置税资格的纯电动乘用车都是第 13 批次公布的免税车型,主要涉及比亚迪 e5、秦 EV、江铃 E160、奇瑞 eQ1、华泰圣达菲 XEV260、华泰 XEV180、华泰 iEV230、华泰 iEV160、大通 EV80,以及知豆 D3、知豆 D2 等。以上车型被撤出目录,主要原因是在过去的一年里没有再量产。
据电动汽车时代网统计,截至目前,工信部发布的撤销免购置税资格的新能源车型累计已达 2643 款,其中新能源乘用车共计 149 款。加上此次发布的撤销名单,累计撤销免购置税新能源车达 2841 辆,其中新能源乘用车约为 169 款。
2018 年 4 月 2 日,主管部门发布公告表示,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前列入《目录》后截至该公告发布之日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2017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列入《目录》后 12 个月内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经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从《目录》中予以撤销。
截止到目前为止,工信部已是连续第 5 次发布撤销公告,淘汰无产量或进口量的 " 僵尸车型 "。同时,撤销名单的发布,也体现了我国新能源车型产品在进一步规范的同时,政策红利也在逐渐缩水。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首先,无产量车型占据国家免征购置税新能源车型目录,需要国家相关部门统计;其次,对企业来说,申报《目录》要花费时间和资金成本,占据《目录》名额最后被撤销,都是资源浪费,因此对《目录》的动态管理有利于引导企业申报真正能满足市场需求的车型。
电动汽车点评
对于消费者来说,该政策基本不会影响购买。一般来说,车企在为同一产品申报时,基于部分参数信息或供应商的不同会有多个型号,即使其中某几个型号被撤销,也并不影响这个产品系列的其他型号继续销售。政策对《目录》提出管理主要是为了提高产品质量,防止出现鱼龙混杂等情况,撤销车型基本不是在售车型,而或是已停产车型、或是非量产车型、或是后期计划推出待申请车型,对市场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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