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浦东设置12个点位严查酒驾!喝酒就别开车啦!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佳节将至,聚餐欢庆饮酒可能导致酒驾醉驾违法高发、多发。上海交警部门继续组织开展“百日安全行动”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尤其在 12月24日、25日、31日以及2019年1月1日,开展全市统一整治行动。浦东警方设置12处卡点“过滤”酒后驾驶,12月24日晚间累计盘查机动车762辆,查处酒驾6起。

12月24日晚,根据统一部署,浦东警方以6个分区指挥部为平台,在崮山路-羽山路、南六公路-周邓公路、沪南公路-大川公路等选择12处“高危”路口设置卡点,以属地派出所为主,整合刑侦支队、交警支队、特警支队部分力量,形成12支专项行动小组,重点对 私人小轿车、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农村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进行重点检查,并启动“实兵视频”查处模式,加强对整治卡点及周边道路的视频巡视,及时发现嫌疑车辆,并通知前方卡点开展针对性查处。

当晚,民警颜立进在航头地区航浦路航梅路口设卡。20时50分许,一辆灰色小轿车在停车接受时,刚放下窗玻璃,一股酒精味道就随之溢出。驾驶人孙某自称刚从朋友家喝酒出来,路口东面不远的那排楼房就是他住的小区。“朋友家和我家只有2公里不到的距离。平时走走也就20分钟不到。这么短距离,估计碰不上民警。小心驾驶,不出事就不会有事。”孙某如是解说。经酒精呼吸测试仪初步检测,孙某酒精含量达每百毫升49毫克,达到酒后驾驶标准,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浦东交警支队介绍,此次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围绕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涉酒涉毒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城郊结合部道路,县乡道路及农村喜庆民俗活动 等场所周边道路,高架道路下匝道、下立交、跨线桥等重点区域、道路,分别设置整治点。此外,警方还采取不间断、巡回式流动执法,与固定整治岗位形成策应互补。

整治时,浦东警方还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转向灯、不在规定车道内行驶、随意变道、行车不稳、车速异常缓慢、长距离压线行驶或故意回避检查以及刻意回避民警问答的车辆、驾驶人进行重点拦截、检查。

酒驾标准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标准详细规定了车辆驾驶人员饮酒或醉酒驾车时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阈值和检验方法。

该标准适用于机动车驾驶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酒精含量为驾驶人员血液或呼气中的酒精浓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

具体什么时间饮酒、饮什么品种的酒对酒后驾驶事实的认定不构成影响。

酒驾危害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判断和操作能力、疲劳程度等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视觉:一般人在平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过高,视野就会受到影响而缩小。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较平时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在声、光等刺激下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自以为没有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以为“不会那么巧被交警撞上”,有的驾驶人以为“就开一小段不可能有事”……殊不知,酒后不开车既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起码的安全意识。

温馨提醒

元旦、春节等节假日走亲访友、聚会增多,历来是酒驾、醉驾的多发期。浦东警方提示,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要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好习惯。

严禁酒后驾驶,守法安全出行,浦东警方将进一步加强道路执法力度,全区性的酒后驾驶整治执法工作将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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