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诺再次要求日产召开股东大会 超过期限可自行组织

据《日经网》报道,该媒体在12月27日得知雷诺汽车再次要求日产汽车召开特殊股东会议。12月14日,雷诺向日产发出信函,要求召开特殊股东会议,日产在12月17日的董事会议上拒绝了这一请求。在这场会议上,日产决定,一旦技术委员会提交了建议,就会考虑召开特殊会议。据悉,该委员会是为了修改公司管理制度而设立。

日产首席执行官西川广人致信雷诺副首席执行官Thierry Bollore,并拒绝了这一要求。据报道,雷诺再次回信要求召回股东特别会议。如果此次请求再次被拒绝,日产计划在2019年6月召开年度会议。该报道指出,日产的拒绝,表明双方都在加大努力以掌握联盟的控制权。

根据日本的法律,持有公司3%以上投票权超过6个月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如果公司董事会不能及时开始召开会议的程序,或者在收到请求8周内不召开会议,股东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召开会议。如果法庭批准了股东的请求,那么股东可以自己组织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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