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关于车辆年检"新规"在网上广泛传播:"2019年1月1日起,当月该年检车辆必须在当月年检或者提前两个月审验。取消可推迟一个月审验的规定……"
不过交管部门澄清,从来就没有"可推迟一个月审验"这项规定,为保证交通安全,大家还应按照规定期限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交管部门解释,一直以来,逾期不检的车辆上路就是不被允许的,也从来没有可以推迟年检的说法。谣言的产生很可能是某些不法分子、非法中介等故意捏造的虚假信息,通过发布虚假信息,营造处理交通违章的紧张气氛,以达到敛财的目的。
根据规定,机动车需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在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即可进行年检。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被查获将受到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交管部门提醒,车辆只要过检,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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