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鹰潭讯黄 金、记者申 蕙报道:日前,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一支队第八大队指挥中心接报警称:其驾驶的车辆在昌栗高速公路52KM往上栗方向发生碰撞中央护栏的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无法移动,现场无人员受伤,请求交警前往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时发现,一辆酒红色的车辆停靠在车道内,车头损坏严重。当民警询问事故发生时当时车辆时速时,驾驶员脱口而出:“我没有超速啊,我当时才开110KM/h。”据了解,昌栗高速公路限速120KM/h,但驾驶员在雨天仍以高速车速行驶,这是非常危险的。民警表示,大部分事故经初步勘察,事故原因除了雨天路滑、能见度不高等因素,多是因为车速过快、忽然急刹、随意变道、超车不规范等原因造成的。
江西高速交通在此提醒:雨天路面湿滑,由于车速较快和操作不当,而导致车辆失控发生交通事故在雨天是非常常见的,雨天驾车出行,务必要降低车速,不可按晴天时最高限速标准驾驶,在遇到积水点或者车辆涉水时务必保持冷静,紧握方向盘,缓慢安全通过,请勿随意急刹车。如果遇到紧急情况时,要沉着冷静应对,切勿心慌意乱,以免因操作不当而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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