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苏州交警发布公告,2019年3月份苏州市区1341辆机动车,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检验达到强制报废标准!
具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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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份,市区1341辆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现对因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检验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进行公告。
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19年3月5日强制报废车辆名单
01小型汽车
02大型汽车
03其他类型
温馨提示
根据法律规定,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公安交管部门将对机动车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同时吊销驾驶人驾驶证,并处1000-2000元罚款。
科普时刻
目前包括非营运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在内享受6年内免检政策,但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符合“6年免检”的车辆,并不是6年不用检验,而是免于上检测线检验,机动车所有人必须每两年在检验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携带所需资料到相关部门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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