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商务局开出近两年以来的汽车销售首张罚单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蒋凌)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对汽车销售企业开出了近两年以来的首张行政处罚单。这是记者 4 月 28 日自兰州市商务局获悉的。

据介绍,位于安宁区沙井驿汽车城内一家汽车销售企业,在前期的行政约谈中,对自身企业存在的涉嫌违法问题,不能正确认识错误,拒不配合处理投诉,对客户采取推诿扯皮,在调查中发现该企业虽然已经在商务部汽车流通管理信息平台报备注册,但一直未及时按照《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落实报送汽车销售数量、种类等信息。兰州市商务局启动了相应的行政处罚程序,经过做行政询问笔录,留存电脑平台信息截图,下发汽车销售违法责令整改通知书等系列行政执法程序,最终研究决定,对该企业给予 2000 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此案也是该办法发布实施近两年以来,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对汽车销售企业开出的首张行政处罚单,将对落实和执行《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具有较强的警示性。

据了解,2019 年以来,兰州市商务局共接到 12312 商务举报投诉中心和 12345 民情通热线汽车销售类转办投诉件 6 起,被投诉的 6 家汽车销售公司,都不同程度的涉嫌违反《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条款,在前期行政调查处理中,商务局执法人员对企业销售人员进心耐心细致的法律宣传和讲解工作,多数企业都能积极配合,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积极配合,主动向客户退回购车押金、定、订金和违规收取的保险费用 46000 多元。针对三家涉嫌强制购买汽车保险、不按时报备汽车销售数据和不按要求备案的汽车销售企业,下发了汽车销售违法责令整改通知书,督导企业积极按照《办法》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加强企业行业自律管理。

" 我们将充分发挥行业监督管理职能,切实按照《办法》赋予的职能和权限,加强对兰州市辖区内汽车销售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双随机’执法力度,同时提醒各经销商企业严格执行和落实《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切莫以身试法。" 兰州市商务局也呼吁广大消费者,多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切实维护自身合法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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