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3430起!“清风3号”消除隐患

记者 张晓鹏 通讯员 刘波

21日,交警李沧大队在辖区开展了“清风3号”行动。现场查处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3430起。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是广大市民交通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因部分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道路上存在有不佩戴头盔、越线停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道路通行秩序和城市文明,造成了交通安全隐患。

为整治摩托车、电动车交通秩序,做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8月21日交警李沧大队在辖区开展了“清风3号”行动,在商圈,市场周边等车流量较大路段设置岗位,严查摩托车、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等突出违法行为。

行动期间,出动警力164人次,设岗67处,共计查处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3430起。在查处违法同时,交警李沧大队为市民现场提供电动自行车挂牌服务,当日共办理现场挂牌310起。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未办理电动车车牌或标识的车辆且现场无车主在场的,分别发放温馨提示单,提醒尽快到大队免费办理电动车车牌或电动车标识,通过一系列手段从源头做好电动自行车的管理。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