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孙绮曼
今年以来,各地方政府陆续推出多项举措,激发消费潜力。8月3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加大力度持续促进消费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从汽车、住房、文旅等多个方面提出相关举措。
广深进一步增加购车指标
汽车消费是《措施》的一大重点。《措施》提出,要持续优化汽车消费环境,广州、深圳进一步完善购车资格规定、增加购车指标;全面落实符合要求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和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交易增值税由2%下调至0.5%减税政策。
此外,《措施》还提出进一步规范二手车市场交易,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规定。探索建立汽车改装行业管理机制,加快发展汽车后市场。此外,支持老旧城区、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通过改造、新建等方式,加大停车基础设施供给。2022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100%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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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在住房消费方面,《措施》提出,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对现有符合安全要求物业改造为租赁住房,简化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调整规划的手续,盘活存量资源。
同时,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地市结合实际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简化提取流程。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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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各地市继续发放消费券
提到消费市场振兴举措,消费券必占一席。2020年,多地通过发放消费券活跃消费市场、释放消费潜力,帮助各类企业和商户复工复产、恢复经营。
《措施》提出,各地市落实《2022年广东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计划于9月底前完成发放消费券的省级奖补资金,由省财政预安排资金支持。鼓励各地市继续发放零售业(不含汽车销售)、餐饮、文旅、住宿、体育领域消费券,消费券抵扣金额最高不超过20%,时间开展至2022年10月31日。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陈婉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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