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改委、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印发了《河南省加快推进公路沿线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提出,
2022年底前,
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覆盖率达到100%,
进入全国第一梯队。
2023年底前,
完成具备条件的14处现有
普通干线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提供基础充电服务。
2025年底前,
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
充电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密优化,
农村公路沿线有效覆盖,
基本形成充电补电及时高效、
群众出行保障有力的公路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存量土地及停车位,
加快建设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
实现高速公路国道沿线、
省辖市和重点景区周边服务区
新建充电桩同时满足
单区8台以上车辆充电需要,
省道同时满足单区4台以上车辆充电需要,
且每个服务区预留充电基础设施
建设条件车位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的10%,
后期根据需求增加。
新建服务区及改扩建服务区
充电桩建设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数量
占比不低于设计小型客车停车位总数的40%,
与服务区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
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
利用土地资源及停车位,
建设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
优先推进重点旅游景区周边服务区
充电桩新建及老旧充电桩升级改造。
鼓励市县结合实际,
在省级布局基础上进一步推进
区域普通干线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积极引导农村公路沿线乡镇
优先在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
配置公共充电基础设施,
强化公路沿线充电基础服务。
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建设,
新建充电桩均为快速充电,
改建原有慢充设施为快速充电,
提升原有快速充电桩充电功率,
逐步实现单枪功率均达到80千瓦以上。
鼓励选用电压输出幅度宽、
充电功率可自动调整、
适应性强的智能充电设备。
推动郑州都市圈周边等
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超快充、
大功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提升充电效率。
鼓励有条件的服务区建设
“光(伏)储(能)充(电)一体化”
新能源利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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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吴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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