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交通案例
案例一
互不让行酿事故
近日,张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平凉市和阳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一丁字路口左转弯时,与兰某某驾驶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兰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请广大驾驶人在转弯前,注意观察周围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转弯通行。
案例二
分心驾驶酿事故
近日,薛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连霍高速(G30)由东向西方向行驶时,因分心驾驶且对路面情况观察不周,与正在行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载货物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行车途中,一定要注意观察!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操作,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案例三
醉酒驾驶酿事故
近日,桑某某驾驶摩托车从夏河县扎西奇街由东向西行驶时与一辆同向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1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检验,桑某某血样含酒精为153.81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交警提示: 酒后驾驶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任,更是对家人和他人的不负责任。请广大驾驶员时刻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逾期未报废车辆有你的吗?
落实重点车辆隐患治理措施
严查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甘肃公安交警
持续行动中
现对全省逾期未报废的重型货车、面包车予以公布(截至10月6日),请车辆所有人尽快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车辆报废业务。
逾期未报废重点车辆名单
法律链接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罚款。
报废车辆应注销
违法驾驶祸事多
发布:甘肃省公安厅政治部宣传处
编辑:藏蓝 小福 云逸 小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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