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
因为其方便快捷
越来越受到市民群众的喜爱
保有量不断增加
但有不少群众表示
部分驾驶员安全意识薄弱
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驾驶、不按规定载人
导致涉摩电交通事故屡见不鲜
为进一步加强摩电交通秩序管理,遏制摩电交通事故多发势头。10月31日,肇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肇庆市摩电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媒体见面会。向媒体记者介绍15个主题专项,并通报了相关开展情况。
深化摩电综合治理
1.加强交通违法整治。确定“逢五”“逢十”及每周星期三为全市摩电交通违法整治统一行动日。加大摩电酒驾醉驾以及摩电无牌无证、超员、不戴头盔、逆行、闯红灯等5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协调农村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工作,推动派出所民警加强摩电违法的查处劝导。
2.加强学生群体教育。压实全市学校主体责任,加强对学生群体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深化“小手拉大手”宣传作用。
3.加强摩托车“断油”。加强对全市成品油销售企业(加油站)监管,压实企业责任,切实落实拒绝为无牌无证摩托车提供加油服务等措施,对购买散装汽油人员进行规范登记。
4.加强摩电“断修”。加强对全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维修企业监管,压实企业责任,切实落实拒绝为无牌无证摩电提供维修服务,强化对非法改装摩电的维修企业进行处罚。
5.加强销售源头管理。压实全市摩电销售企业以及零配件、头盔销售企业责任,严格落实摩电“带牌销售”,严禁销售不符合国标的摩电零配件、头盔;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6.加强压实企业责任。压实代驾、外卖、快递三大行业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行业准入门槛,确保从业人员及车辆配齐牌照,从业人员严格遵守相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深化摩电宣传教育
1.加强“两站两员一长”实体化运作。依托“两站两员一长”,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超员载客、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教育劝导力度,对无牌摩电、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限制进出和停放,进行规范管理,维护良好秩序。
2.加强宣传警示教育。统筹协调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围绕摩电整治工作,对每周全市统一行动进行跟踪报道,营造浓厚整治氛围。各成员单位在全市统一行动后梳理典型案例上报至市委宣传部,由市委宣传部统筹相关媒体开展警示教育;成员单位利用部门微信公众号、内部通报文件对行业企业进行警示教育,做到传统媒体、新媒体、部门公众号、行业企业警示“四同步”。
3.加强“五选一”劝导机制。强化摩电交通安全劝导“五选一”工作,常态化设置摩电交通安全劝导教育点,落实工作人员配备要求,对存在摩电交通违法的摩电驾乘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或者体验式教育。
“一周一主题”专项整治
自10月17日起,每周开展全市统一主题专项整治行动,共15个主题专项。
(一)开展飙车违法专项打击统一行动。
(二)开展“五选一”专项劝导统一行动。
(三)开展学生群体摩电交通安全教育行动。
(四)开展单位场所劝导统一行动。
(五)开展“带牌销售”统一检查行动。
(六)开展集中登记上牌统一行动。
(七)开展“断修”联合清查行动。
(八)开展“断油”联合清查行动。
(九)开展摩电秩序整治统一行动。
(十)开展外卖行业(包括餐饮外卖、桶装水配送、煤气瓶配送)摩电治理专项行动。
(十一)开展非法改装统一清查行动。
(十二)开展快递行业摩电治理行动。
(十三)开展代驾行业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十四)开展摩托车严重违法行为打击统一行动。
(十五)开展摩电交通安全宣传行动。
小编提示
驾驶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必须上牌
不要擅自非法改装、拼装
骑行时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不超员、不闯红灯、不逆行
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肇庆交警发布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