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持续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根据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部署要求,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积极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
宜宾交警直属交管五大队、南溪区交管大队走进辖区乡镇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对农村地区车辆驾驶员和乘客进行一盔一带宣传劝导,对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进行现场教育。
兴文县交管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加大对城区重点路段、时段的路面巡逻检查力度,对两轮车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货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不系安全带等行为持续开展治理和宣传劝导。
12月26日下午,长宁县交管大队在淯江西路四方坝超限检测站持续深化“一盔一带 安全守护”行动,着重针对两三轮摩托车不戴头盔,违规载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违法案例曝光
被处罚人:苏某
车牌号码:川Q8***D
违法时间:2022年12月27日10时40分许
违法地点:筠连县筠州路
违法行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1050元、驾驶证记10分
被处罚人:闫某凤
车牌号码:川Q1***6
违法时间:2022年12月27日11时许
违法地点:筠连县煤都大道
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1050元
被处罚人:胡某
车牌号码:川Q2***9
违法时间:2022年12月27日10时15分许
违法地点:筠连县定水路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
宜宾交警提醒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无论是驾驶还是乘坐两轮车,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车辆后排,请规范使用安全带。“一盔一带”从我做起,安全守护携手同行。
编辑:方世惠
校对:李杰
初审:罗炜
审核发布:肖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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