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行
文明城市建设行动日
文明交通是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1月7日,嵩明县2023年“文明城市建设行动日”暨“文明出行”主题活动在兰茂广场举行,活动分为启动仪式、文明出行宣传两个阶段。
副县长唐海参加活动,并宣布“文明出行”主题活动启动。仪式上,县交运局负责人发出“文明出行”倡议,县交警大队负责人宣读了《文明出行倡议书》,驾驶员代表作“文明出行我承诺”表态发言。
在文明出行宣传现场,通过展板展示电动车超员、超速、行人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等近年来发生的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给人以强烈地视觉冲击,警示大家“关爱生命 安全出行”。
参加本次活动的出租车、公交车、网约车驾驶员,在车身粘贴文明出行宣传标语,提醒自觉遵守公共交通秩序,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营造人人参与文明交通、处处彰显交通文明的良好氛围。
驾驶员李金丽师傅说:“我们把文明出行标志贴在车上,能够提醒我们礼让行人,提醒乘客文明上下车,文明出行需要我们共同参与。”
在水真路与黄龙大街十字路口等县城重点交通路口,民警和文明出行志愿者向市民发放《文明出行倡议书》,劝导过往行人、车辆遵守交通规则。
交警大队民警马允东说,自嵩明启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以来,他们每天都安排交警在红绿灯路口值守,对电动车、行人进行劝导,引导大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通过深入开展“文明出行”活动,能够进一步提高大家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引导自觉摒弃交通陋习,从思想上树立安全文明出行的理念。
当前,嵩明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已全面开展,“文明城市建设行动日”暨“文明出行”活动是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嵩明各部门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齐抓共管、共建共治,不断优化提升交通环境;增强文明交通建设责任感,打造文明、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推进全民参与,引导广大市民遵章守法出行,维护交通秩序,成为文明交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
参加本次活动的还有县创文办、县运管分局、部分文明单位、各镇(街道)、园区相关负责人,文明出行志愿者。
文明交通一小步
城市文明一大步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
记者:陶晓艳 王顺
编辑:顾燕波 陶晓艳
审核:雷霞
发布:嵩明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