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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晨6点收集编辑:今晨6点
大小新闻客户端9月8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逄苗 摄影报道)今天上午,烟台市政府召开烟台市乘用车消费券发放活动新闻发布会。烟台市商务局总经济师徐厚斌在发布会上介绍,本轮活动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须在2023年10月15日之前通过“云闪付APP”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无消费券核销记录、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材料或任一项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个人消费者均无法申请兑付消费券。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银行卡;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第一联“发票联”(开具日期须在2023年9月14日至10月15日期间);
4.车辆登记证书(登记日期须在2023年9月14日至10月15日期间);
5.报废旧车购置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还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第五联)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书(交车和注销日期均须在2023年9月14日至10月15日期间);
上传材料经县级初审、市级复审通过后,将按程序分批次集中向消费者兑付补贴资金。此外,此次活动对车主的户籍不做限制,对车辆上牌地域也不做限制,消费者可异地进行挂牌。但领券时手机定位需在烟台市,在9月14日至10月15日期间取得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完成车辆挂牌,且通过“云闪付APP”上传相关材料并经审核通过的,是可以享受消费券相关政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