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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法治报收集编辑:新疆法治报
春运将至,为切实做好春运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夯实源头管理,确保春运期间道路交通秩序安全平稳,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月23日,精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走进辖区客运企业开展春运前交通安全大检查,进一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拧紧春运交通“安全阀”。
其间,民警重点查看了公交公司安全管理措施落实、驾驶员教育培训、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等情况,在动态监控平台抽查了驾驶人和车辆运行状况,在停车场实地检查了各车辆灭火器、安全锤、轮胎状态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同时,要求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日常保养,严禁带病车辆上路行驶,引导驾驶员提高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严禁发生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饮酒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车辆管控,从源头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运期间广大群众出行安全。
通过开展春运前交通安全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了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认识,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通讯员 马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