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石家庄公安交警收集编辑:石家庄公安交警
为进一步加强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拥堵及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拟启用以下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照《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现将启用地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一、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安装位置及抓拍的违法行为
抓拍违法行为:(103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设备安装位置:胜利南大街与汇吉路上桥100米;南长街(裕华路-槐安路);谈固西街(中山路-跃进路);大经街(中山路-裕华路)。
二、卡口式电子警察设备安装位置及抓拍的违法行为
抓拍违法行为:(1019)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设备安装位置:裕华路与谈固大街北100米;槐安路与维明大街北80米;槐安路与维明大街北80米;四中路与平安大街西南角;裕华路与平安大街路东;平安大街与槐北路东北角;南二环与建华大街南100米;和平路与祁连街东200米;和平路与昆仑大街东100米;和平路与秦岭大街东100米;槐安路与泰山街西侧;和平路与谈固大街东100米;和平路与翟营大街东50米。
抓拍违法行为:(1117)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设备安装位置:华西路与康乐街;古城西路与友谊北大街;警安路与西三庄街。
抓拍违法行为:(1116)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1120)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1362)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设备安装位置:西三环辅路与中华大街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