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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兴安盟收集编辑:平安兴安盟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有效规范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全力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以“春季守护行动”为工作目标,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整治,积极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整治时间:即日起至12月31日。
整治重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以及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和维修店非法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
整治措施:
(一)加大现场查处力度。将根据辖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特点,科学安排勤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强化视频作战。依托智慧交通体系,以“空地结合”的方式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证据第一时间推送至现场执勤民警,开展现场处罚工作。
(三)开展警示曝光。在商圈、人流量密集场所,通过新媒体平台进行典型案例曝光警示。
交管大队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根据辖区实际,针对电动自行车使用范围广、分布范围散、管理难度大等特点,以城区主干道以及严管道路为重点区域,突出上下班高峰期为重点整治时段,安排警力强化对电动自行车、快递及外卖骑手的管理力度,对电动自行车、快递及外卖骑手不遵守交通信号、违法载人、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高压整治,促使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针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我们将坚持常抓不懈,请大家自觉遵守,各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创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