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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观察报收集编辑:经济观察报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2月10日消息,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计划召回以下车辆。
一、自2023年2月13日起,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生产日期在2021年7月19日至2022年8月3日期间的部分进口GLE SUV、GLS SUV汽车,共计70辆。
二、自即日起,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生产日期在2022年9月18日至2022年10月29日期间的部分国产EQE电动汽车,共计223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