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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吕梁日报收集编辑:吕梁日报
本报讯 12月2日是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提升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近日,方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走进辖区大武镇文源幼儿园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为小朋友们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同时开展校车安全检查,排查和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强化冬季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幼儿园校车驾驶员及管理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活动中,宣传民警采用幼儿喜爱的互动方式,给孩子们详细讲解如何安全过马路、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如何安全乘车、如何认识交通标识标志等交通安全常识。同时,民警对该幼儿园校车驾驶员资质、驾驶年限、交通违法记录、车辆审验及保险等情况进行了仔细查阅。并在现场对校车内外车况和车内安全设施进行详细检查,重点查看了校车制动性能、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牌等硬件是否正常运行,校车座位的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轮胎磨损等安全设备是否配置齐全、能否正常使用。要求学校负责人在校车管理中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对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时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到“病”车不上路,上路不违法。提醒校车驾驶员要切实提高文明交通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从源头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障行车安全。(张利锋 马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