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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莱州融媒收集编辑:莱州融媒
近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汽车消费,烟台市将开展新一轮乘用车消费券发放,自9月14日起,一次性投放3600张消费券,我市共有24家汽车销售企业报名参与,个人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APP”参加,同时根据消费券核销情况确定活动截止时间,最晚不超过 2023年10月15日。
据了解,本次发放补贴标准对在市内购置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000元消费券补贴;购置 20 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补贴。对持有烟台号牌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老旧燃油汽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每辆车发放的补贴金额增加1000元。
记者了解到,个人消费者须在2023年10月15日之前通过“云闪付 APP”上传相关申报材料,领券用户实名认证信息与资料上传用户、购车人信息必须一致,否则不予承兑。其中上传材料主要包括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第一联“发票联”、车辆登记证书。报废旧车购置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还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第五联)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所有材料 于10月16日起开始进行审核,逾期未上传材料或任一项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兑付消费券。
此外,如果消费者有任何疑问可直接拨打95516进行咨询。(记者 马小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