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关于开展8月份交通安全定向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不断提升首都市民群众交通文明素养,近日,海淀交通支队公主坟交通大队八里庄街道交通安联办驻区民警对地区发生严重交通违法单位、违法率超标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会。
会上,民警对与会人员就电动自行车“五不一戴”规范性进行详细讲解,强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做到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违法进入机动车道、不“醉酒”骑行、不违规骑行带人。随后驻区民警对单位车辆管理负责人强调:要加强对单位所属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教育,定期召开安全培训会和考核评比制度,认真学习并履行《单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实施细则》。驾驶人行车安全意识要加强,严禁闯红灯、走应急道、超速等一次记6分的严重违法发生,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强车辆管理、督促企业驾驶员拒绝酒驾,大型车辆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依法安全文明驾驶、行经路口要礼让行人、斑马线,不抢行不争道。大型货车车辆右转必停,采取四步让行:一停车、二观察、三起步、四慢行,确认安全后正常行驶。
按照交通安全定向宣传工作要求,会议要求各单位负责人要在本单位、企业内定期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强化落实主体责任,通过企业内部的严格管理,切实提高源头监管力度。据悉,2023年截至7月26日,海淀区发生了道路交通亡人事故44起。从死亡人员看,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亡15人,占比34.1%;自行车(含1名三轮车驾驶人)亡7人,占15.9%;行人13人,占比29.5%;摩托车(含乘车人)5人,占比11.4%。7月份以来,交通支队管界共发生6起亡人事故,有4起死亡人员为非机动车驾驶人,其中2起为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斜穿路口、未能等待信号灯“二次过街”,与小客车发生事故导致死亡。为减少此类交通事故的发生,要求各单位一定持续加强宣传,文明骑行,驾驶电动自行车要做到“五不一戴”。
会后,各单位负责人及驾驶人表示:一定坚决落实交通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会,提高驾驶人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 (记者 常润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