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一位具备独立人格的孩子》(三)

培养一位具备独立人格的孩子,我们具体应该怎么想怎么做呢?

  • 不过分干涉孩子的自由和决定。

这不意味着撒手不管,而是在家庭规则和平等的基础上,父母需要和孩子明确这个范围,对于6岁以内的幼少儿,这个范围需要详细化到事件,甚至可以写下来作为家规,张贴在家中的墙上,所有人共同监督,当然这个家规可以是孩子与父母之间双向制定,并达成一致的,除此之外,孩子有权利去决定其他事情。

  • 明确具体的奖励和惩罚。

这不只包含奖励和惩罚的方式,还有具体的有效时限。无论奖励和惩罚需要落实到孩子重视的点上,而非父母认为重要的。说到这里,可以提供给一个关于惩罚的具体量化节点:当孩子产生足够悔意的时候,就是最好的惩罚量化点。既不要不疼不痒,无效惩罚;更不要喋喋不休,产生惩罚麻木。奖励也是如此。

需要重点强调的,任何产生成效的教育结果都源于父母可长期执行的坚持。

  • 情绪。

情绪包含父母和孩子两方面的。

对于孩子,父母尽量可以做到接纳孩子的任何情绪的表达,但需要教育引导孩子情绪表达的正确行为方式。

对于父母,情绪可以是教育孩子的工具,让孩子意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程度,需要做些什么来解决当下的问题,而却不要因为孩子的错误行为激发了自己内在的情绪。

每一次父母愤怒情绪的背后,都意味着教育的无力。

每次的教育与引导都尽量让孩子感受到独立性,无论是奖励或是惩罚,都需要有勇气去面对和承担的,同时也激发孩子在当下产生思考和判断的能力,进而改善或者提升下次的行为结果。

幼儿的早期家庭教育方法因不同孩子的性格气质,家庭教养模式等因素,也会以多种形式开展,如果父母可以始终着眼于培养一位具备独立人格的孩子为养育目标,那孩子也必将成长为既可以拥有独立思考判断能力,又可以拥有良好社会适应性的身心健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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