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联动,共同帮教未成年人

近日,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时,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联动各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法院在审理该案时,发现该案被告人大多系未成年人,同时被告人的成长过程中均存在父母离异或长期在外务工,父母的关心、关爱不足、家庭教育监管长期缺失的情况,导致多名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健康,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考虑到仅靠一纸判决,仍无法真正实现儿童权益的现实保护。依据今年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恩阳区法院向4名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这也是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该院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为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恩阳区法院在宣判后对4名监护人进行指导时,邀请关工委、教科体局、妇联、团委等职能单位联合对未成年人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分别从关心下一代、学校管理、保护未成年妇女合法权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了指导讲解,引导家长如何正确教育未成年人。法院从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主要内容、教育方式,以及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呼吁家长增强家庭教育责任意识,对判处刑罚的子女不抛弃、不放弃,主动增进沟通联系和情感交流,每月进行通信或探视,了解改造情况,帮助孩子树立信心,让其感受到家庭、社会的温暖,促使其及时回归家庭和社会。

“因为生活、家庭原因,对自己孩子管教较少,孩子走上犯罪道路,我们也十分痛心。虽然他们现在犯了罪,但作为家长通过今天的帮教,会在今后切实履行家长的职责,对他们多关心,不放弃、不抛弃,也愿他们早日新生、走向社会。”经过近两个小时指导,在场监护人均表示已经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今后将认真反思,加强与孩子沟通,引导孩子不要自暴自弃,早日回归社会。

为进一步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合力,恩阳区法院还于近日联合关工委、教科体局、妇联、团委等单位出台《关于联合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建立了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机制,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同时结合法院职能出台《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促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施意见》,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开展普适性与针对性并重、普法行与人性化兼具的专业化家庭教育指导,全方位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惠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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