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正式施行
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
为有力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实施
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家庭教育的浓厚氛围
在第二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期间
昆明法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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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中院
5月16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昆明市妇女联合会在西山区前卫街道望江路社区共同举办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普法宣传系列活动。活动以“送法进万家 家教护成长”为主题,旨在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普及,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当天一早,社区居民纷纷来到现场,感受法治“温暖”。活动开展了系列普法文艺节目表演和法律知识问答,并向群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单行本及《昆明市家庭教育指导读本》。
活动现场,昆明中院未审庭家事法官和云南省婚姻家庭咨询师协会的家庭教育指导员为群众提供了法律咨询、家庭教育咨询及心理咨询。活动结束后,群众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深刻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并了解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盘龙区法院
近日,盘龙区人民法院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展了系列普法活动。
盘龙区法院法官走进昆明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同德园区,围绕“家庭教育”为园区教师带来了一堂有深度的法治公开课。课堂内容穿插各类通俗易懂的数据和案例,助力老师们将教育成果向家庭、家长延伸推广。活动还以“家长学校”直播间等形式,给家长传递正确教育观,鼓励家长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解开家庭教育的困惑和误区。
同时,盘龙区法院还联合青云街道办事处、区妇联、属地公安、社区等,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队,入户走访社区矫正人员家庭和长期存在矛盾的家庭,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
嵩明县法院
5月18日,嵩明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妇联开展“家教伴成长 协同育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主题活动,邀请嵩阳一中、嵩阳二小学生和家长200余人一同走进法院接受普法教育。
此次普法教育包括法院参观、旁听庭审、普法课堂、家庭教育讲座四个环节。活动伊始,刑事审判庭法官担任法治宣讲员,带领大家参观了嵩明县法院,并简要讲解法院职能、立案流程、诉讼程序、法院文化内涵等。随后,大家分批在两个法庭旁听了一起盗窃案和一起帮信案,直观、近距离地感受了法律的神圣和法庭的威严。到了“沉浸式”体验庭审环节,学生们争相扮演法官、公诉人、辩护人,模拟庭审现场气氛热烈。
在家庭教育讲座环节,家庭导师紧紧围绕“家长与青春期的孩子如何有效沟通”,通过案例分析、问答互动等方式,详细讲解了什么是有效的沟通、沟通的方式、沟通的原则、沟通的一致性、代沟等方面的内容,阐明了家庭教育中家长与孩子有效沟通的重要性,让家长明白良好的亲子关系要从掌握行之有效的沟通方法开始,引导家长耐心陪伴孩子共同成长,营造和谐家庭氛围,成就孩子的美好人生。
晋宁区法院
5月18日,晋宁区人民法院法官受邀到夕阳彝族乡开展婚姻家庭主题法治宣讲活动。该乡各村委会100余人参加活动。
宣讲会上,法官充分利用多年审判经验,以控制情绪的重要性为切入点,从情绪与癌症的关系、好情绪对塑造良好婚姻关系的影响等村民感兴趣的话题展开,针对农村自建房纠纷、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问题纠纷进行普法。
此次宣讲,推动当地的法治宣传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提升了宣传教育的效果,进一步教育引导村民增强法治意识,助推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以家庭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 |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盘龙区人民法院
嵩明县人民法院 晋宁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