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保健品市场生病不轻,还有未来吗?

谁不想多活几年?如果连求生的本能都丧失了,人还能称之为人吗?但是,几十年风风雨雨过下来,谁身上不带点这病那痛的呢?

加之时代发展日新月异、社会变革一日千里,而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儿女们却因工作生活的压力自顾不暇……种种心理的、人文的、社会的因素重叠碰撞在一起,使得这些年保健养生大行其道,从而把夕阳事业做成了朝阳产业。这一现象本身也是正常,并不足为怪。

怪的是,有的人挂羊头卖狗肉,在保健养生的幌子下干见不得人的勾当。笔者,近半年内就报道过多起涉嫌保健品夸大功效虚假宣传,以免费讲座之名高价兜售“羊奶粉”“松花粉”“金枪鱼胶囊”等事件;而今年“高压严打”态势不减,行业重创之下,从业者岌岌可危。这些看到的、听到的,远处的、身边的事件无不指向一个简单质朴却又发人深省的问题——老年保健品市场究竟怎么了,它还有未来吗?

未来当然有。只是它的未来必须通过法治,才能保障其健康持续发展。

而且,我们已经看到了希望之光——就在前不久,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新修改后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欺诈消费者等虚假宣传行为。

这一具有明确指导意义的《整治方案》,加上之前已有的消法、民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老年保健品市场一定会走向理智和完善,并最终步入法治的正轨。

只是在这条步入法治正轨的道路上,我们中的每个人都不应只当看客而无所作为。比如身为消费者,一旦发现商家推销产品时涉嫌夸大保健功效、渲染治病疗效或有其他欺诈行为时,即可依法要求商家退货或赔偿损失;如果商家推销的是假药,那么还可能构成犯罪,就应依法追究制造者和销售商的刑事责任。

再比如,就职能监管部门而言,一方面要勤查严查保健品市场,想方设法从源头上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干净的消费环境;另一方面要加强执法力度,真正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让违法犯罪者无处藏身、无路可逃。

最后,对保健品行业的从业人员而言,更要意识到,利用虚假宣传、夸大其词甚至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行为获取的利益无异于杀鸡取卵,它不但不能让市场持续发展,而且还可能让自己陷入法网,案列就不罗列了。其最终结果必将导致整个市场的萎靡瘫痪。

诚信,自律,完善的法律法规——一句话,老年保健品市场要想赢得更多人的信赖,必须得有这三把“利剑”保驾护航。

来源:老年产业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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