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6月12日,茅台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李保芳表示,“国酒茅台”商标将于6月30日前停用,目前已聘请国际顶级咨询公司策划新的产品宣传方案。
“国酒茅台”顶着“国酒”旗号屹立于白酒市场,当茅台集团决心摘掉这一皇冠的时候,白酒市场立刻热议起来。不管怎么说,每次茅台集团申请“国酒”商标,必会遭到众多白酒品牌商的“围追堵截”。
“国酒茅台”商标的历程
近两年,“国酒茅台,为您报时”的电视广告可谓家喻户晓,在这则广告中,“国酒茅台”四个字醒目显眼。在绝大多数消费者心中,茅台几乎是国酒的代名词。茅台早已以“国酒”身份自居,专卖店招牌和广告用语上大量出现,但“国酒”商标至今不属于茅台。
“茅台国家”商标从2001年9月首次被提出来进行申请,一直到2018年8月茅台集团彻底放弃申请,前后17年历经了9次申请。
2010年,茅台集团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第8377491号“国酒茅台”商标,指定使用于第33类“果酒(含酒精)、酒(饮料)”等商品上。2016年12月31日,商标局的不予注册决定送达到茅台集团。商标局认为,这一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规定,因此决定对这一商标不予注册。
2017年1月13日,茅台集团向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希望这一商标可以获得注册。2018年5月25日,商评委作出复审决定,决定不予核准注册。商标委在决定书中认定,“国酒茅台”这一商标中的“国酒”文字带有“国内最好的酒”、“国家级酒”的质量评价含义,茅台集团提交的证据并不能证明“国酒”具有其他更强的含义。该文字成为茅台集团注册商标的组成部分独占使用,易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这一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不予核准注册。
在茅台集团2010年提出“国酒茅台”的商标申请时,就有31方提出了异议。其中既包括律师事务所、酒类经销商,还包括五粮液、剑南春、郎酒、水井坊、汾酒等国内著名白酒企业,可见“国酒”对酒行业的影响力有多大。
茅台集团放弃“国酒茅台”
异议方主张:“国酒”二字不是荣誉,而是代表产品的质量,“国酒”两个字使用在商标中带有欺骗性,“国酒茅台”商标若获得注册和使用,极易使消费者对产品的品质产生误认,剥夺了其他同行业者公平竞争的机会,损害整个行业甚至其他行业的合法权益,不利于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
在复审又被不予核准注册后,茅台集团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商评委,要求法院判令商评委撤销复审决定,就不予核准注册的复审决定重新作出决定。茅台集团将前述31方异议人追加为第三人。
2018年7月下旬,茅台集团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不予注册“国酒”商标的复审决定。但最终还是茅台集团放弃了申请,2018年8月13日晚间,茅台集团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申请撤回,并谨此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及各相关方表示诚挚歉意。
至此,广受关注的国酒茅台商标行政诉讼案件告下一个段落。随着茅台撤回“国酒”商标的行政诉讼,“国酒之争”进入长久沉寂期。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