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酒茅台”从来都不是茅台的注册商标,但为何一直能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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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上午,茅台微信公众号名称由“国酒茅台”悄然更名为“贵州茅台”,茅台的官网,也没有了“国酒”字样。

从6月30日开始,“国酒茅台”正式改叫“贵州茅台”,告别了曾经使用多年的“国酒”宣传语。

像茅台这种自带流量体质的商品,话题从来不曾少过,话题越多,股价涨得越刺激,像乘法君这种买不起茅台股票的穷屌丝只能“望梅止渴”。

一、“国酒茅台”商标申请的辛酸史

2001年9月13日,贵州茅台提交了两个不同字体的“国酒茅台”的注册申请,这两个商标注册未通过初审、未进入初审公告。

2006年8月1日,贵州茅台酒厂再次注册一个“国酒茅台”商标,该商标注册又未通过初审、未进入初审公告。

2007年9月10日,贵州茅台酒厂又注册两个“国酒茅台”商标,还是未通过初审、未进入初审公告。

乘法君在我们的乘法网上做了初略的商标检索,发现2010年之前茅台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都被驳回。

2010年6月9日,贵州茅台酒厂又提交了“国酒茅台”等4个商标注册,前两个商标为汉字“国酒茅台”,后两个商标为“国酒茅台”的图文。

而这次,“国酒茅台”商标的申请终于在2012年通过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初审,进入初审公告阶段。但时至今日,这4个商标也终究还是初审状态。

综上所述,自2001年起,贵州茅台9次申请“国酒茅台”商标均以失败告终,商标局立场鲜明。

对2006年8月1日提出的第3个“国酒茅台”申请,商标局批复是:“国酒”是对某种品牌酒的品质的褒扬,作为一种荣誉不应为一家独占,以“国酒茅台”作为商标用于指定商品上有夸大宣传作用并具有欺骗性。

二、“国酒”乱象

我们不难发现自称“国酒”的酒绝非茅台一家,“中国酒”、“国宴用酒”、“国酒本源”、“国宝御酒”等等,叫得出名字或交不出名字的都大肆傍“国酒”。


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七项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2010年7月28日,工商总局公布了《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理审查标准》。《标准》第三部分明确规定了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1、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2、对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质量特点或者具有欺骗性,甚至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或者容易产生政治上不良影响的,应予驳回

“国酒”、“中国酒”、“国宴用酒”、“国酒本源”和“国宝御酒”等无疑都在误导消费者。那为何这些酒企还一个个敢如此肆无忌惮地自称“国酒”呢?

原因在于,这些“国酒”们虽然没有成功注册“国酒”商标,但都打擦边球,把“国酒”当广告语宣传或者当未注册商标使用而不是当注册商标使用。

但问题是,我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这些酒企一个个都大肆宣传自己是“国酒”,明显夸大宣传、引人误解,为何还是有铺垫盖地的“国酒”广告呢?

我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由此可以看出,这些酒企们一个个都在钻法律的漏洞,“虚假广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这些关键词都是他们狡辩的切入点,他们只是夸大宣传,不是虚假广告,也没有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损,再说,对这些财大气粗暴利的酒企来说,赔偿一点钱压根不是事!

三、“国”字头的商标都不能注册吗?

其实,“国”字头的商标出现,也有历史原因。基于国家控股的背景,很多国企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会以国字头的商标进行宣传或使用,多体现为“国+商标指定商品或服务名称”或“国+非商标指定商品或服务名称”,尤其是“国+商标指定商品或服务名称”的商标,比如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等。

“国”代表了国家的、最好的、最佳的含义,加之以商标指定商品或服务名称确实有描述商品或服务的含义,容易被认定为缺乏显著性,比如“国酒”。相比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国酒”厂家们更多是商业投机,打插边球,故意误导消费者。

这次贵州茅台如此大动静地改名,也释放出相关部门正在严厉审查这些“国”字头的商标及其宣传广告的积极信号。那么,是不是“国”字头的商标都不能注册呢?

2010年7月28日,工商总局公布了《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理审查标准》规定:对带“国”字头但不是“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组合的申请商标,应当区别对待。

乘法君举两个栗子,小主们自然就明白了。

北方的小主们或许知道北大荒国水,它的商品名称显著突出“国水”两个字,明显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意图,所以该商标申请最终被驳回。

再来看这个栗子,“国珍”商标也是“国”字头,为何又能够成功注册为商标呢?仔细对比,不难发现“国珍”并没有直指某种商品,不像“国酒”和“国水”那样具有明显的指向性和误导性。

茅台改名后,依旧是茅台,只是淡化了一点表层的华丽而已,对其毫发无损,因为茅台早已深入人心,它是“高品质”甚至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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