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区强农惠农政策汇编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抓好各级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的宣传和落实,全面推进从化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区,“广州从化发布”分期推出强农惠农政策汇编。
第九期:
2017-2020年广州市都市现代农业奖励
广州市扶持政策
文件依据:《2017-2020年广州市都市现代农业奖励实施方案》
补贴对象:
(一)示范家庭农场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三)农业龙头企业
(四)农业农村部园艺作物标准园
(五)农业农村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六)农业农村部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企业
(七)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八)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家禽养殖场
(九)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十)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
补贴标准:2017-2020年首次评定为“广州市示范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或“国家级示范家庭农场”的家庭农场,每个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12万元、15万元;经动态监测合格继续享有“广州市示范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或“国家级示范家庭农场”资格的家庭农场,每个给予奖励1万元/次、1.2万元/次、1.5万元/次。“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三年重点扶持期内的奖励政策按照《广州市农业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项目财政补助方案的通知》(穗农〔2017〕127号 )执行;
2017-2020年,“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三年重点扶持期满经动态监测合格继续享有“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资格的,每个给予奖励2万元/次。
2017-2020年首次获得“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资格或“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资格的合作社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30万元;经动态监测合格继续享有“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或“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资格的合作社,每个给予奖励2万元/次、3万元/次。
2017-2020年新创建为农业农村部园艺作物标准园的经营主体,经省专家组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017-2020年首次被评为市级、省级或国家级的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30万、50万元;经监测合格继续享有市级、省级或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资格的企业,每个给予奖励2万元/次、3万元/次、5万元/次。
2017-2020年被农业农村部评审认定为农业农村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经营主体,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017-2020年新创建为农业农村部《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企业的饲料生产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017-2020年首次列入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名单的养殖场,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017-2020年首次列入省重点生猪养殖场或省重点家禽养殖场名单的养殖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已获称号的养殖场2017-2020年复审成功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2017-2020年新通过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考核验收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017-2020年有产品初次获评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称号的,奖励农业生产经营企业10万元,初次获评产品数1个以上部分,每个产品再奖励2万元;有产品通过复评再次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称号的,奖励农业生产经营企业2万元,再次获评产品数1个以上部分,每个产品再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奖励总计不超过20万元。
申报途径:申报材料上报镇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后,再报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复核审定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实施时间:每年发文。
备注:获证(批)日期以认证证书、登记证书或批复文件载明的日期为准。已获得市级财政奖励资金的不再重复奖励,同一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可享受多项奖励政策,并可同时享受同一奖项不同级别的奖励,同一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获得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年。
咨询电话:
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87976532
产业发展与种业管理科:87978531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87976955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法规科:87997333
种植业管理科:87977579
畜牧水产科:87987081
兽医与屠宰管理科:87987521
科技教育管理科:87997218
农田水利建设与农机管理科:87997618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87989113
来源:从化区农业农村局
编辑:利文婷
初审:刘芳
审核:王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