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托管服务体系 破解种地增收难题——记阳高县悦隆宝昌农机专业合作社
作者:魏广成 张朝 何欣玮
一、探索农业生产托管模式
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悦隆宝昌农机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7年10月27日,注册资金510万元。合作社始终秉承“诚实守信、团结合作、与时俱进、服务‘三农’”的经营理念,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提供“耕、种、防、收”全链条托管服务。
自2019年起,合作社开始承担阳高县的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通过深入分析小农户实际需求,合作社重点探索从“产后”收储环节入手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积极推动生产托管服务向上游延伸,将农资供应、农机操作、生产托管及秸秆回收等纳入服务范围,建立全程化的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有效地推动了农业的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截至2022年底,合作社完成耕、种、收农业生产托管各环节共计8.8万亩次,服务农户6200多户,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农业生产托管模式,服务范围覆盖阳高县各乡镇(街道)。
二、奋力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
1.打通粮食全链条服务。合作社在粮食生产各环节提供多样化的托管服务。一是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合作社投资2500万元购置46台农机,包括16台大型拖拉机、2台无人机、4台杂粮收割机、2台秸秆粉碎机、1台卧式机及4台捡拾机,能够为粮食生产提供全环节社会化服务。目前,合作社具备春耕6万亩、夏防7万亩、秋收7万亩、秸秆还田10万亩的作业能力。二是定向为小农户提供服务。为解决兼业农户的种地难题,合作社为小农户提供“耕、种、防、收”4个环节的规范化、标准化服务,农户线上也能够点单土地托管服务,实现“远程种地”。三是定向为小型农机手提供服务。为整合分散的农机生产力,合作社还建立农机服务调度机制,整合盘活闲置的农机资源,推动农业生产托管规模扩大。四是定向解决农业生产关键问题。针对当地春旱、不出苗等问题,合作社采用“加量不加价”的方式推广“深耕松耕”服务,有效提高了春耕与播种的效率。
2.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合作社通过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的生产和管理,不断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一方面,明确生产托管服务的细则。合作社与农户就农业生产托管明确了权责,详细规定了播种规范、耕地深度等信息,确保服务按质按量完成。例如,农机作业服务对深松的耕作深度在25~35厘米,深松要求每行的深度一致,行间深度差异控制在2厘米以内;对于垄作地块,根据垄距规定来确定行距;全面深松地块的深松行距通常为35厘米,间隔深松行距为70厘米,深松后的沟道需进行平整。另一方面,建立服务后考评机制。合作社建立微信群沟通农业生产托管信息,并在单项托管环节结束后,开展满意度跟踪评价调查,建立了需求沟通、制定方案签订合同、开展服务、评价调查等一系列标准化服务流程。
3.提高社会化服务规范程度。合作社着力提升社会化服务规范程度,打造具有影响力的社会服务品牌。一是提高农机作业的精度。合作社要求使用进口优质农机进行机收作业,并严格限制玉米损坏率。经过合作社的精细化作业,玉米损坏率不足3%,有效降低了农户的损失。二是解决秸秆废弃物利用问题。合作社通过与农户协商,将玉米秸秆打捆回收深加工,解决农户无法处理秸秆问题,并对回收秸秆的农户免费深耕。
4.提供农技培训服务。合作社为种粮主体提供技术培训服务。一方面,培育农技培训专业化队伍。合作社积极组建农机、植保、农技等专项服务队伍,统一农技服务质量标准,培育专业化人才,从机械管理、播种收割、农药配方等方面对技术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以培养专、精、尖的农服技术人才。另一方面,开展定制化农技服务。为解决不同主体的农技需求,合作社建立了需求沟通、制定方案、签订合同、开展服务等一系列的农技服务流程,为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专业化农技服务。
三、助力国家粮食安全
合作社主要提供机播、机耕、机收、秸秆还田回收4项服务。通过提供质优价廉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作社有效促进了入托农户增收和自身发展壮大,实现了合作社与农户的双赢,取得了多方面成效。
一方面,解决土地撂荒问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阳高县位于大同市北部,煤炭资源丰富,大部分农村劳动力都已外出务工,且务工收入高达300元/天。农户兼业化程度较高使得阳高县耕地面临撂荒的问题,进而影响到粮食安全。在这一情况下,合作社提供的托管服务发挥了积极作用,不仅帮助农民解决了外出务工的后顾之忧,还为农户增加了种粮收益。
另一方面,推进节本增效,提高耕地肥力。合作社的服务价格低于市场10%以上,受到了阳高县广大农户的欢迎和认可。相较于未托管的普通农户,托管农户亩均增收约295元,有效提高了农户的种粮收益。托管农户的节本增收情况如表所示。此外,合作社还通过标准化生产使得托管耕地相比未托管耕地亩均增产约100斤。通过深耕、旋耕、深松、秸秆回收等一系列高质量农机作业,有效减少了田间病虫害,提高了土壤肥力,粮食亩产量提高约6%。
(作者单位:魏广成,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张朝、何欣玮,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