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2月11日,有网友发现,《狂飙》里的毒贩“钟阿四”扮演者韩朴俊,实为2009年就曾涉毒的歌手含笑,激起轩然大波。《狂飙》剧组很快回应称会删改相关片段,“始终秉持对涉毒零容忍的态度。”
2月12日凌晨,演员含笑发长文表示忏悔:“我想向剧组深表歉意,向所有喜欢这部剧的朋友们道歉,向所有曾经支持和喜爱过我的朋友们道歉,向所有奋战在缉毒一线的民警道歉。”
“十多年了,每天都小心翼翼地在悔恨中度过”“错了就是错了,此刻,我心如刀割,愧疚万分”,从含笑所发文字来看,他为自己的过错感到悔恨,但也努力想表示,自己吸毒只是鬼使神差走错了一步,就跌入万丈深渊,十几年来一直想洗清污点,目前只是把演戏当成普通的工作,生存的依靠,似是希望得到大众的谅解。
也有人提出,含笑涉毒至今已14年,其间接受了长达三年的戒毒监管,此后还积极投身公益活动,是不是一定要“一棒子打死”?能不能给这种一时行差踏错的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这完全是在混淆概念,滥施同情。不要说吸毒人员了,就连一些刑满释放人员,国家也好,大众也好,从来也没有说不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改过自新从来不等于什么都没发生过,更不等于涉毒后依然可以招摇过市。
如果说,一个涉毒艺人只要受过处罚,就可以利用以前的经验和人脉,继续“逐梦”演艺圈,这跟刑满释放人员炫耀犯罪经历当网红有什么区别?对于社会主流的价值观、道德观又是何等严重的挑衅?
演艺圈台前的工作,就算在圈内不是大咖,在大众眼里终究是公众人物,收入较高、靠影响力挣钱,容易对他人形成示范和引导作用。很显然,涉毒艺人就算再怎么改过自新,也不可能给绝大多数遵纪守法的人当“榜样”。
既然已经涉毒,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不仅仅是法律代价,更有道德上的代价,如果真心悔悟,就应该自觉地离开公众视野。这世上还有很多其他的工作,一门心思走捷径,想尽办法要回到镜头前,只会自取其辱,连累家人和同事,引发更大的争议,造成更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相关网络调查,网友几乎一面倒地认为,涉毒艺人深刻反省、改过自新,当然可以;但曲线复出、公开亮相,利用影响力捞金,绝对不行。含笑14年前涉毒,现在出头露面演戏,依然遭遇强烈抵制,足以说明,艺人或许认为自己已经改过赎罪,但公众对于毒品的痛恨,让大家无法容忍涉毒艺人若无其事地抛头露面。自2014年9月29日下发“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以来,国家广电总局对涉毒艺人的封杀,一直呈高压态势。即便业内经常讨论,对于“劣迹艺人”是否需要分批分类、甄别对待,不要“一刀切”,但是谈及“涉毒”,从来都是零容忍,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因为我们都知道,中国为了禁毒进行了多么艰苦的斗争,付出了多么惨痛的代价,对毒品的痛恨是刻入血肉的。公众人物沾毒必封杀,为全社会营造“无毒”的清朗环境,既是法律法规红线,也是广大民众人心所向。
所以,不要再说什么封杀是不是剥夺了涉毒艺人改过自新的机会,真正改过自新的人,不会老想着回到聚光灯下接受注视,而是会真正感到羞惭和痛悔,珍惜法律的宽容,接受公众的监督,以诚意弥补过失,以汗水回报社会。
2021年,人大代表朱列玉曾建议将“明星一次吸毒终身禁演”写进法律法规,赢得了广泛地支持。近年来,不停有涉毒艺人试图“曲线复出”,每每都引发公众怒潮,从舆论期待来看,的确应该从法律层面明确“一次吸毒,终身禁演”,这样才能起到振聋发聩之效,彰显禁毒决心,纠正整个演艺圈的行业风气,让涉毒者不敢心存侥幸,其他人不敢擅越雷池,从而督促所有演艺从业者端正品行,严格自律,遵纪守法,有所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