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11月17日,罗普特在互动问答平台回复了投资者疑问。
公司牵头负责的“存算一体化AI芯片”是否可以应用于人形机器人?对此,罗普特回复称,公司牵头负责的“存算一体AI芯片”课题主要目标是开发面向新型芯片架构的系列边缘计算设备,形成完整的智慧河湖硬件产品解决方案。相关存算一体化技术可用于嵌入式设备和计算存储设备的研发,可广泛适用于智慧城市、智慧安全、智慧工业、智能制造、智慧农林、智慧水利等领域和应用场景。
值得关注的是,10月31日盘后,罗普特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号、[2023]2号、[2023]3号)。
经查明,罗普特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0年12月,罗普特就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贵州省都匀市、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等地3个项目与客户签订3份供货协议,合同金额合计2.42亿元。2021年,罗普特及全资子公司罗普特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就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6个项目以及贵州省都匀市项目与客户签订3份供货协议,合同金额合计1.49亿元。2020年、2021年,罗普特以发货经客户验收时点为标准,对前述项目进行了收入确认。事实上,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在罗普特确认收入时并未转移至客户。同时,除按照供货协议约定交付相关商品外,罗普特还须提供项目方案设计、组织项目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配套服务。
2020年、2021年,罗普特通过提前确认上述项目收入,虚增2020年营业收入2.14亿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34.65%,虚增2020年利润总额1.46亿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81.21%;虚增2021年营业收入1.12亿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5.42%,虚增2021年利润总额2074.74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0.41%;虚减2022年利润总额7310.09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0.84%。2023年6月20日,罗普特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按照公司“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销售”模式,即以项目最终客户验收报告时点为收入确认时点标准,对上述项目相关定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更正。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罗普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陈延行、江文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对陈碧珠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余丽梅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张翔、刘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对林晓月、陈旻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对崔利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罗普特有天眼风险信息279条;涉诉关系6条,开庭公告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