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去杠杆”政策持续推进,作为妥善化解存量风险,有效控制增量风险,切实降低杠杆率的重要手段,债转股被寄予了厚望。
增强企业资本实力 防范化解潜在风险
本报记者 韩鹏栓报道
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确定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的措施,支持企业纾困化险、增强发展后劲。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介绍:“经过多方面探索努力,债转股工作已经形成了市场化法治化的推进机制,取得了积极成效,接下来要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在稳增长、防风险、促改革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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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企业资本实力
据相关数据统计,截至2019年4月末,债转股签约金额已达2.3万亿元,投放到位9095亿元。已有106家企业、367个项目实施债转股。实施债转股的行业和区域覆盖面不断扩大,涉及钢铁、有色、煤炭、电力、交通运输等26个行业。
“实体经济承压,加之‘去产能、去杠杆、去库存’大背景之下,不良贷款规模也在上升。”金融分析师赵欢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去杠杆”政策持续推进,作为妥善化解存量风险,有效控制增量风险,切实降低杠杆率的重要手段,债转股被寄予了厚望。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锟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债转股是一种解决债务偿还的手段。那么,哪些股能转,哪些股不能转就存在法律上的认定问题。进一步,债权转股权,涉及到权利的变更,必定存在兑价问题。解决价格问题就需要市场化。随着债转股工作的推进,上述两个问题都是没有办法避免的,因此会更加强调市场化和法治化。”
连维良强调,本轮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不同于以往的政策性债转股,转股对象企业、转股债权、转股价格和条件、资金筹集、股权管理和退出,都是由市场主体自主协商确定的,政府不拉名单,不搞拉郎配,政府的作用是为市场主体创造适宜的政策环境。
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作为降杠杆减负债的一项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径,在优化企业资本结构、降低企业债务风险、减轻企业债务负担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连维良指出,这次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在债转股企业选择上,只要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各类企业都可以依法依规依政策来开展债转股。
“债转股是推动企业尤其上市公司去杠杆的重要途径之一,在减少企业负债、降低财务成本的同时,支持有市场前景企业缓解债务压力,有利于增强企业资本实力,推动完善企业治理结构,促进稳增长防风险。”赵欢称。
王锟也表示,一方面,如果能够债转股成功,对于企业而言最为现实的好处就是偿债压力锐减。同时,债转股会带来公司治理层面上的变更,对于企业经营的变革有积极的敦促作用。
另一方面,债转股的过程就是一个理顺公司各种法律关系和市场定位的过程,对于企业的定位会更加清晰。王锟补充道。
连维良表示,随着各项工作的逐步深入,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工作在稳增长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企业杠杆率持续下降。
据相关数据统计,截至2018年末,我国总体杠杆率为249.4%,比2017年末降低1.5个百分点。2018年末,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64.7%,较2017年末下降1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已经成为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的主力军。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已有五家大型商业银行分别成立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专注于实施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目前共实施债转股项目落地金额4000亿元。
银保监会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负责人刘志清表示,目前,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共落地实施债转股项目254个,落地金额4000亿元。其中,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资管产品等渠道共募集社会资金2500亿元参与债转股项目。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在监管制度完善、政策支持等方面着手推动市场化债转股有序开展。刘志清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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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化解潜在风险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推进债转股市场化法治化,2018年7月,央行定向降准释放5千亿资金。对此,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负责人黄晓龙表示,央行决定定向降准后,商业银行积极响应,无论是债转股的规模,促进企业公司治理抑或是带动社会资金都体现良好势头。
具体看来,从以下五方面体现,黄晓龙指出,一是定向降准后,债转股规模大幅提升,新增5080亿元。二是定向降准后,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带动作用明显。三是定向降准后,帮助民营企业缓解融资难问题上,力度进一步加大。四是定向降准后,商业银行对参与债转股企业公司治理起积极作用。五是社会资金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积极性提升,银行系债转股实施机构通过设立私募基金子公司、与产业基金和地方政府合作等方式,积极拓展募资渠道。
事实上,一般情况下,债转股对象企业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因此银行和实施机构在参与债转股时也将面临一定的风险。未来,如何防范此类风险成为监管部门的关注重点。
刘志清指出,作为监管部门,在政策设计和实施中始终高度重视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
刘志清称,防范化解债转股潜在风险应具体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严格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二是明确债转股对象;三是坚持风险隔离,严防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四是注重标本兼治,防范道德风险;五是持续加强风险分析和监测。
银行在参与债转股的同时也应注意风险防范,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蔡浩曾向媒体表示,第一应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在银行和具体实施机构间建立防火墙,避免风险向银行传导。第二要建立合理收债和定价机制,可在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下,采取协议、公开竞价等方式为债权定价,通过净值或参考二级市场报价的方式对转股价格进行定价,以规避道德风险、市场风险和利益输送问题。
总的来说,刘志清指出,市场化债转股缓释了企业风险,也保全了银行资产质量,实现了企业纾困与银行化险的双赢。
此外,就企业监管而言,“在债转股的过程中,要防范一些企业单纯的只是为了不愿意还钱而要求转股,也要防范在定价过程中出现利益输送问题。”王锟表示,在实施债转股时,一定要加入公司治理因素。转股后要对非专业的管理岗位进行调整,对公司的管理层形成有效的激励相容机制,使得债转股后公司的经营真的能够得到改善。而不仅仅是为了赖掉一笔账。
赵欢也表示,强化对企业的经营监督。要防止不良债权转为不良股权,造成新的一轮国有资产的流失。要规避定价风险。在债权变股权时,要按照市场规律办事,转让价要通过资产评估,使转让价接近实际资产价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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