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11日联合发布通知明确,中央财政安排奖补资金,支持提升“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专业化、市场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通知明确,积极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重点支持地方以“创客中国”大赛为平台,有效对接创业创新资源,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2019年,中央财政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奖补结合的方式,对地方围绕上述目标推进“创客中国”大赛予以支持。
在资金分配方面,两部门明确,采用因素法测算分配资金,分配因素主要包括办赛省份上一年度企业赛事参与度、区域双创活跃度、对接资源服务效率等评价指标。在资金使用上,根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切块下达省级财政部门,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筹使用。
两部门明确,中央财政奖补资金重点用于:一是为以前年度及本年度参赛企业对接金融、科技、产业等方面的创业创新资源,协调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成果转化和落地孵化等公共服务。二是分档奖励本年度入选“创客中国”大赛全国200强、全国24强和总决赛获奖企业,有关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中央财政下达本地区奖补资金总额的10%。
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不得用于本级财政平衡预算、赛事工作经费、发放人员工资福利、楼堂馆所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后年度有关资金支持政策,结合2019年度奖补资金政策实施情况及效果另行明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
(经济日报 记者:董碧娟 责编:渠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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