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是一个泛概念,它是针对会计科目里的坏账科目来讲的,主要但不限于包括银行的不良资产,政府的不良资产,证券、保险、资金的不良资产,企业的不良资产。金融企业是不良资产的源头。
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中国政府于1999年分别设立了中国华融、中国长城、中国东方和中国信达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分别对口接收、管理和处置来自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的不良贷款,中国的不良资产管理行业由此产生。至今,中国不良资产管理行业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时期,即政策性业务时期、商业化转型时期、全面商业化时期。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目前正处于全面商业化发展的重要时期,业务实现了由单一不良资产管理向多元化金融服务延伸,机构由单一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向综合金融控股集团转变。在当前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背景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将继续在化解金融系统风险、优化增量和盘活存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截止2016年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5123亿元,较2016年3季末增加183亿元;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74%,较2016年3季季末下降0.02个百分点,2016年不良贷款率基本保持稳定。2016年我国信托行业的信托资产规模达到20.22万亿,不良率为0.58%,不良资产为1172.76亿元。2016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负债合计59.6万亿元,增长6.3%;所有者权益合计47.2万亿元,增长8.2%;资产负债率为55.8%。而非金企业不良资产规模超过6万亿元。总体上2016年不良资产的市场化投放规模达1.5万亿左右。
我国不良资产行业短期内行业将继续维持较高壁垒,牌照稀缺价值高。长期看竞争分化将加剧,在资金实力、项目甄别和定价、不良资产价值提升和处置等方面有优势的不良资产处置机构有望脱颖而出。同时更多市场主体通过参股地方AMC切入不良资产行业核心价值链。四大AMC股权结构稳定,引入新增股东的概率较小;不持牌资产处置机构利润空间有限投资价值较低。地方AMC牌照稀缺有投资价值,因此参股地方AMC是市场主体切入不良资产行业的重要途径。AMC是资本驱动型的企业,地方AMC因业务规模受制于与资本金和杠杆约束也普遍存在增资扩股的诉求。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背景下,随着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产能过剩行业面临着深度结构调整的压力,这为不良资产行业提供了稳定的市场供给。监管环境的不断完善、信用体系的逐步建立、资本市场的日趋成熟等经营环境的改善推动行业经营效率的提升。中国经济“新常态”下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然伴随不良资产和破产重组等业务机会的增加,这将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和收购重组类业务带来发展机遇。
第一节 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一、资产管理行业准入门槛
根据财政部、中国银监会于2012年1月18日印发的《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财金[2012]6号)和中国银监会于2013年11月28日印发的《关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资质认可条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45号),在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之外,各省级人民政府原则上可设立或授权一家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核准设立或授权文件同时抄送财政部和中国银监会。上述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只能参与本省(区、市)范围内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工作,其购入的不良资产应采取债务重组的方式进行处置,不得对外转让。
根据中国银监会2016年10月14日印发的《关于适当调整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有关政策的函》(银监办便函[2016]1738号),放宽《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财金[2012]6号)第三条第二款关于各省级人民政府原则上可设立一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限制,允许确有意愿的省级人民政府增设一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并按照《关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资质认可条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4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并报中国银监会公布;放宽《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财金[2012]6号)第三条关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的不良资产不得对外转让,只能进行债务重组的限制,允许以债务重组、对外转让等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对外转让的受让主体不受地域限制。
二、资产管理行业生态圈
图表:资产管理行业生态圈
数据来源:中研普华
三、资产管理行业市场架构
图表:资产管理行业市场架构
数据来源:中研普华
第二节 中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现状分析
一、四大AMC发展历程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相继设立了中国华融、中国长城、中国东方和中国信达4大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对口分别接管来自工、农、中、建4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中国的不良资产管理行业由此诞生。
我国不良资管行业发展至今,大致经历了3个大的发展时期:即政策性业务时期、商业化转型时期、全面商业化时期。
第一阶段:政策性剥离及接收。1999年,信达、东方、长城、华融四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相继成立,并于1999年和2004年分别政策性接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剥离的逾万亿元不良资产。2000年11月,国务院颁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明确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运行框架,促进了不良资产的处置和资产管理公司的规范运作。2006年,随着财政部规定的政策性债权处置的最后期限来临,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政策性业务基本结束。
第二阶段:向商业化处置转型。2004年3月开始,基于经营及改制上市需求,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以及信托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陆续开展不良资产的商业化剥离,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开展商业化收购,正式开启不良资产商业化收购的新时代。2007年起,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从传统不良资产经营业务向多元化金融服务领域迈进,向金融控股集团的方向转型。
第三阶段:全面商业化时期,参与主体多元化。2013年开始,随着国内宏观经济的下行,商业银行体系内的不良资产逐渐暴露,不良率急剧上升。信达、华融率先在香港上市。东方、长城也已经上报改制方案,目前方案已经得到监管部门认可,进入审批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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