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忠县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忠县生物质”)收到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忠县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关于忠县长青生物质能热电工程核准的批复》(忠发改审批[2019]146号),经研究,忠县发展改革委对忠县长青生物质能热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或“项目”)给予核准,主要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法人:忠县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忠县乌扬街道工业园区内。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每小时140吨循环流化床高温高压锅炉1台、35兆瓦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
四、总投资:34779万元。
五、建设工期:2019年10月至2020年11月。
六、自本核准文件或者同意变更文件发文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2年,期满未开工项目建设的,核准决定或者变更决定自动失效,有效期内30个工作日前,项目法人可申请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该项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获核准的项目基本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原项目基本情况(详见2016年1月5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重庆忠县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7)存在差异,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说明如下:
一、变动情况说明
1、原披露项目情况:
(1)建设规模:一台130t/h锅炉,一台30MW汽轮发电机组
(2)投资规模:2.3亿元
(项目实际规模及投资以经有权部门的核批文件为准)
2、目前核准项目情况:
(1)建设规模:一台140t/h锅炉,一台35MW汽轮发电机组
(2)投资规模:3.4779亿元
二、变动原因说明
1、建设规模差异说明:经过深入调研燃料情况,对锅炉参数和汽轮发电机组配置进行优化,提高发电能力和供汽效率,有利于增加项目收入。
2、投资规模差异说明:原投资协议书中约定的项目投资概算总额为预估,而核准投资总额因建设规模的变动,增加了相应设备和系统的投入;增加了编制期价差费用及用于秸秆燃料储备的铺底流动资金。
附件:
《关于忠县长青生物质能热电工程核准的批复》(忠发改审批[2019]146号)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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