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泉实业6566.71万股将被司法拍卖、变卖

经济导报记者 韩祖亦

江泉实业(600212)22日公告称,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公司股东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6566.71万股股票将被司法拍卖、变卖。在起拍价上,由于无限售流通股在证券交易所有明确的价格,深圳中院参考市价,确定拍卖保留价(即起拍价)为拍卖日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乘以股数确定。“如果相关股份最终被司法拍卖、变卖,公司实际控制权仍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江泉实业表示。

大生集团持有江泉实业股份6840.3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7%,上述股份已全部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江泉实业于2018年7月11日收到大生集团通知,因大生集团与国民信托有限公司股票收益权转让与股份质押交易事项,大生集团于2018年7月10日收到深圳中院发来的《执行通知书》。

之后,大生集团为解决向国民信托股权质押借款所产生的债务纠纷,于2018年12月26日与本次股权质押融资的主要出资方东方资本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所持公司6840.3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37%)股份对应表决权全部委托东方资本行使,东方资本同意在其实际控制江泉实业后,由东方资本和大生集团双方共同推进司法进程,通过司法手段全面解决国民信托与大生集团双方债务纠纷。东方资本因此成为可支配公司最大单一表决权的股东,江泉实业控股股东由大生集团变更为东方资本。

江泉实业在2018年年报中透露,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部分成员顺利完成变更。“鉴于上述变化,公司将对报告期内开展的农产品供应链业务进行调整,关停部分不具有盈利能力或者盈利能力差的公司或业务。公司现任董事会及管理层将继续拓展新业务,努力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2018年,江泉实业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5亿元,同比下降2.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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