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延期 加加食品终于回复问询函

作者:木木

随着监管力度的不断升级,针对上市公司存在的某些问题,交易所频繁发出问询函。从问询的内容来看,涉及很多方面,既有财务数据,也有关于信息披露的问题。并且对于相关公司回复问询函的时间交易所也是有要求的,绝大多数公司都能做到按时回复,但也有少部分公司不能按时回复从而申请延期回复。

加加食品曾在6月4日收到交易所的年报问询函,按照要求应在6月12日前进行回复,但公司称由于涉及内容较多,不能按时回复,申请延期至6月19日前回复。可到了6月19日,公司并没有回复而是继续申请了延期,这次的理由是涉及部分事项需要年审会计师及律师出具核查意见,将于2019年6月21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及相关资料。连续两次申请延期,这种情况并不多见,不过好在6月21日,加加食品终于如期进行了回复。

其中,就市场关注度较高的重组事项情况公司也进行了说明,称在公司及控股股东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公司与金枪鱼钓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满足相关条件,但交易双方仍具有较强的合作意愿,相关各方仍在积极推进本次重组。

由此可见,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可能会对重组事项进展造成影响,虽然目前对于被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公司在公告中没有详细说明,这还需等待证监会后续的调查结果,不过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如果投资者是在2019年6月5日收盘时持有,并在2019年6月6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现在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之所以被立案调查可能会影响公司重组进展,从公告中可以看到主要因为这会导致公司不满足《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因此,在立案调查结束前,公司不满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条件。

此外,针对公司实控人及控股股东是否仍存在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的问询,加加食品在回函中确认,在东方资产天津分公司通过债权受让或代偿债务的“纾困”帮助下,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已有效化解了当前的债务危机,其正在通过银行续贷、引入基金、债转股等多种方式争取根本性地解决剩余债务问题。经核查,加加食品已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

综上所述,加加食品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问题,对于这类个股,投资者还是要保持谨慎。对于公司被立案调查的进展我们也会持续关注,而符合维权条件的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积极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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