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最全!89项“双创”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2019年6月,《“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最新特别推出。

——在促进创业就业方面,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范围已由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以下逐步扩大到300万元以下,增值税起征点已从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政策已“提标扩围”,并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了政策范围。

——在鼓励科技创新方面,一是为进一步促进创新主体孵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免征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享受主体已扩展到省级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的众创空间;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政策已推广到全国实施。二是为进一步促进创业资金聚合,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的单户授信额度,已由10万元扩大到1000万元;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三是为进一步促进创新人才集聚,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减征个人所得税。四是为进一步促进创新能力提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力度逐步加大,企业委托境外发生的研发费用纳入加计扣除范围,所有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均由50%提高至7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已推广到所有制造业领域。五是为进一步促进创新产业发展,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条件进一步放宽。

(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额免征增值税;

2.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资源税等“六税两费”;

(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4.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扣减;

5.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扣减;

6.退役士兵创业税收扣减;

7.吸纳退役士兵就业企业税收扣减;

8.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

9.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10.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11.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

12.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

13.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14.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

15.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16.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17.残疾人就业减征个人所得税;

18.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19.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20.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1.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三)创业就业平台税收优惠

22.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3.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房产税;

24.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5.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6.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免征房产税;

27.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8.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9.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免征房产税;

30.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对提供资金、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助力的创投企业、金融机构等给予税收优惠

31.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2.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3.公司制创投企业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4.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5.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6.天使投资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7.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

38.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39.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所得税减计收入;

40.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41.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所得税减计收入;

42.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43.向农户、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及再担保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44.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45.账簿印花税减免;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46.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47.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48.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

49.制造业及部分服务业企业符合条件的仪器、设备加速折旧;

50.制造业及部分服务业小型微利企业符合条件的仪器、设备加速折旧;

(三)购买符合条件设备税收优惠

51.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征增值税;

52.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等单位进口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53.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进口免征增值税;

(四)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

54.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55.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五)科研机构创新人才税收优惠

56.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股权奖励延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57.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58.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59.获得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

60.获得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适当延长纳税期限;

61.企业以及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缴纳所得税;

62.由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国际组织对科技人员颁发的科技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63.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减免个人所得税;

(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64.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5.职工教育经费按照8%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66.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

67.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软件企业税收优惠

68.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

69.软件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70.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1.软件企业取得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企业所得税政策;

72.企业外购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

(三)集成电路企业税收优惠

73.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74.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75.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6.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7.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78.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79.线宽小于130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80.线宽小于65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81.投资额超过15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82.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83.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生产设备缩短折旧年限;

84.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85.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生产企业、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86.集成电路企业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在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

(四)动漫企业税收优惠

87.动漫企业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

88.动漫企业进口符合条件的商品免征增值税;

89.符合条件的动漫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本文为捷诚知产第765期知识产权信息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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