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9年6月25日
重要提示
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044号文准予募集注册,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3月10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17日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311,930,777.51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4月2日以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2019年4月3日刊登在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上的《关于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本基金自2019年4月4日起进入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9年4月4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一、基金概况
■
二、基金运作情况
自2017年3月17日至2019年4月3日(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4月2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基金从2019年4月4日起进入清算期。
三、财务会计报告
1、清算期间
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清算期间为2019年4月4日至2019年4月18日止。
2、清算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基金管理人编制清算报表是为了呈报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中国证监会使用。因此,清算报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清算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清算损益表
四、清算情况
自2019年4月4日至2019年4月18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及《关于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即自2019年4月4日起(含2019年4月4日)),停止计提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2019年4月3日(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516,646.54元,包括应收债券利息人民币516,281.40元、应收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357.12元及应收结算保证金利息人民币8.02元。截至2019年4月18日(清算结束日)应收利息余额为人民币4,482.12元,包括应收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4,467.95元及应收存出保证金利息人民币14.17元。
(2) 本基金2019年4月3日(最后运作日)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21,770,564.74元,包括了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
2019年4月3日(最后运作日)债券投资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以上债券投资已于2019年4月6日、2019年4月9日、2019年4月10日和2019年4月17日分别处置,处置产生的银行存款为人民币10,274,767.81元,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11,058,722.07 元,截至处置时的应收债券利息为人民币528,057.51 元,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175.00元,处置费用为人民币223.70 元,确认的投资收益为人民币-25,375.10 元;上述证券清算款已于2019年4月8日、2019年4月10日、2019年4月11日及2019年4月18日划入托管账户。
2019年4月3日 (最后运作日)股票投资明细如下:
该股票投资为认购非公开发行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截至2019年4月18日(清算结束日),尚未变现,估值总额为人民币1,084,524.84元。
3、负债清偿情况
(1) 本基金2019年4月3日 (最后运作日)的应付管理费和应付托管费分别为人民币1,154.68元和人民币384.90元,已于清算期内支付。在清算期间产生了应付交易费用175.00元,截止清算结束日尚未支付。
(2) 本基金2019年4月3日(最后运作日) 的其他负债为人民币65,000.00元,包括2018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45,000.00元和2019年度信息披露费人民币20,000.00元,已于清算期间内支付。2019年4月18日(清算结束日) 的其他负债为人民币6,200.00元,全部为账户维护费。
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本基金清算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自清算期结束日次日(即2019年4月19日)至本次清算款划出前一日银行存款利息亦属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2019年4月18日(清算结束日)本基金净资产为人民币23,555,500.48元,由于本基金于本次清算结束后仍持有因流通受限而尚未变现的资产,本基金将于上述未变现资产全部变现后进入二次清算程序。
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