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前购车可享双重政策红利

从今年7月1日起,新版《车辆购置税法》将正式实施,执行多年的《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将作废。

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那么,新版《车辆购置税法》对本地市民购车有何影响?缴纳的车辆购置税是涨还是降了?在汽车国五和国六标准转换之际,市民购车能否同时享受到两项政策红利?

7月1日前可享双重政策红利

据介绍,新政出台前市民在购买汽车时,大部分车辆实际交易价格常常低于厂家的指导价,但在缴税时却要按照厂家指导价缴税。

可喜的是,如果按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的《车辆购置税法》,市民购车的应缴税款将取决于实际支付金额,也就是说车辆购置税新政执行后,能进一步降低消费者的购车成本。

嘉兴汽车商贸园相关负责人表示,就拿我们园区一些汽车经销商来说,当前由于清国五库存车已经进入倒计时,所以一些汽车品牌促销力度很大,进而实际成交价格较低,因此车辆购置税新政策的税款计算方式,能在一定程度上给消费者带来实惠。

为此,这位负责人算了一笔账——

假设市民购买一辆10万元的汽车,以前,汽车经销商会按照这个价格去申报一个计税价格,即10万元剔除13%的增值税之后,它的不含税价格是88500元;而消费者买10万元的车可能已经优惠到了9万元,实际他购买这台车的时候计税价格可能就是79600元了,中间就出来了计税价格之间的差额。

如果按照87000元计税,计税交10%就是8850元;

如果按照实际购买价格,可能就是7960元,这样市民就得了实惠。

在嘉兴市汽车行业商会副秘书长姚军看来,新法实施对消费者来说是“一件很好的事情”。按照新的算法,依据购车的实际价格为准,使过去计税价格偏高的问题得到有效改善,这不仅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也令消费者的购车成本有了一定幅度的下降。

同时,姚军提醒广大购车一族,7月1日起经销商不能销售国五车,因为浙江将于7月1日起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标准。

不过根据《关于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凡在2019年6月30日前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浙江省外转入(以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转出地转移登记日期为准)的“国五”车辆,在今年9月30日前,仍可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移登记。

就是说,如果在7月1日前购车可享双重政策红利。

不过,也有市民担心新版《车辆购置税法》实施后,针对车辆购置税的短期优惠是不是不会再出现了。7月1日开始实施的《车辆购置税法》代替了以前的暂行条例,这已经是一个税法了,因此国家可能不会再出台减免或减半购置税的临时政策来增加汽车的销量。

相关业内人士说,《车辆购置税法》最重要的作用,是让消费者买车有法可依,经销商卖车有“矩”可循,从而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助推汽车行业更好的发展。

(来源:嘉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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