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铁路债券取得利息收入季度预缴能否享受所得税优惠
问:我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利用闲置资金购买了中国铁路2019年发行的建设债券,请问取得的利息收入季度预缴时能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如果季度预缴时能够享受如何填报预缴申报表?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7号)第一条规定,对企业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三条规定,铁路债券是指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包括中国铁路建设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附件《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第19项明确,取得铁路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在季度预缴时可以享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6号)附表《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填报说明规定,第22行填报对企业持有铁路建设债券、铁路债券等企业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乘以50%的金额。
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购买的中国铁路2019年发行的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季度预缴时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预缴申报时利息收入乘以50%的金额填列在《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第22行。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