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网站6月25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发布信息显示,李文莉拟任晋商消费金融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未得到山西银保监局批复同意,批复称李文莉不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5月初,晋商消费金融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动,原董事长王培明出任晋商银行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李文莉曾任晋商银行审计部总经理等职。
以下为批复全文:
山西银保监局关于不予核准李文莉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银保监复〔2019〕340号
晋商消费金融公司:
《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李文莉同志拟任董事长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晋消金发〔2019〕35号)收悉。经审核,由于李文莉不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不予核准李文莉董事长任职资格。
你公司可以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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