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宋维东)*ST大控(600747)6月25日晚在上交所对公司2018年年报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公告中表示,公司频繁变更会计政策不存在违反会计准则的情形。2018年度采用总额法,根据从签订合同双方的首要责任人、销售产品承担相关风险、公司承担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及具备产品合理自由定价权利等因素进行判断,公司认为本年度贸易业各收入确认标准符合会计准则规定,从风险承担、责任义务及结算方式等方面满足总额法确认收入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