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GMP证书》,该证书为原《药品GMP证书》到期后的再认证。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药品GMP证书》的主要内容
企业名称: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号;河南省巩义市竹林镇
证书编号:HA20190048
认证范围: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号:合剂、口服液(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河南省巩义市竹林镇:片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有效期至:2024年6月20日
发证机关: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涉及生产线产能及主要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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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产品市场情况
注1:①为2002年以前申报生产时执行的注册分类,不同于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药品注册分类标准;
注2:以上产品生产批文数据资料来源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
注3:公司通过公开资料未能获得市场同类产品具体销售资料;
注4:上述统计结果可能不尽完善,仅做参考。
四、对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合剂、口服液、片剂等相关生产线通过GMP认证并获得《药品GMP证书》,说明公司相关生产线各方面均满足GMP要求。
本次《药品GMP证书》的获得为原《药品GMP证书》到期后的再认证,不会对公司当前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由于药品的生产、销售受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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