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在全国率先出台专项政策 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

6月25号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新闻发布会,以下简称《若干政策》,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厅长、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牛弩韬向媒体介绍了《若干政策》制定的背景依据以及主要内容。安徽省科技厅副厅长程雪涛、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程钢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了解,科技型初创企业是中小企业中最具发展潜力和活力的群体。长期以来,我省科技型初创企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仍然面临创新能力有待加强、创业环境有待优化、服务体系有待完善、融资渠道有待拓宽等问题。

《若干政策》分别从加强培育孵化、促进技术创新、激励人才培养引进、加强融资支持、营造发展环境等五个方面提出了20条政策措施。其中,在便利市场准入上,企业开办全面推行互联网“一站式服务”和实体大厅“一窗受理”,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提出各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科技型初创企业担保费率不超过1%,鼓励银行扩大无还本续贷规模等若干措施都是全国首创。

据介绍,在催生“双创”新主体上,明确提出对获得“创客中国”“创响中国”安徽赛区一、二、三等奖项目,每个项目分别奖补50万元、25万元、10万元。在加强载体建设上,提出到2021年,全省县域均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均建立“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的孵化培育体系。

创新是第一动力。在促进技术创新方面《若干政策》把支持加大研发投入摆在了重要位置,鼓励各市对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资金补助。对购买先进技术成果并在皖转化、产业化的,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支付额,省最高给予1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可达100万元。在支持科技团队创业上,对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力、拥有颠覆性技术的科技团队,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支持,不受名额限制。在便利科技项目申报上,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进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培育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其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奖项,实现常态化受理项目申报,管理过程全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

牛弩韬强调,在人才是第一资源,在鼓励引进人才上,对企业引进科技人才年薪达50-150万元,符合规定的,每年可按其年薪不低于10%的比例奖励用人单位;对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工资性年收入超过50万元、纳税10万元以上者,以用人单位实付薪酬50%的比例一次性给予生活补贴,每人最高可达50万元。

《若干政策》中进一步强化了融资服务,鼓励各地设立种子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重点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发挥省级种子投资基金和省级风险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

下一步,将继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大“首台套”“首批次”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参与“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央视宣传,扩大政策知晓面,引导全社会重视科技型初创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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